第498章 一人飞天星河开路(1 / 2)

太古第一仙 风青阳 1969 字 15天前

‘神曦’重生的动静如此之大,连玉娘都被吵醒了。</p>

她从房内走出,只感知到云逍一人气息,便问道:“小曦呢?”</p>

云逍无奈道:“娘,媳妇跑了。”</p>

“跑了?”玉娘一个踉跄,差点栽倒在地上,一脸蒙圈道:“你当禁仙的大喜日子,怎就跑了呢?娘还想着等你大哥回来,给你们办个婚礼呢。”</p>

“是我惹她生气,让她伤心了。”云逍过来扶着她,然后再说道:“不过没事,我们互相喜欢着呢,等她气过了,就会搭理我了。”</p>

“哦哦,那就好。”玉娘摸着庭院的石椅坐下,然后轻声道:“小遥,我都还没问你呢,这小曦姑娘家世怎样呢?”</p>

“两情相悦,家世重要吗?”云逍问。</p>

玉娘摇头道:“娘不是这种意思,而是想了解一下,她家里有几口人,亲家是做什么的,他们同不同意你们在一起之类的,若是有需要娘帮助的地方,我也好做准备。”</p>

“她的家世啊……”云逍看着她离开的方向,道:“今夜之后,那就是天庭最顶尖的了。”</p>

“最顶尖的?你可别胡说。”玉娘板着脸道。</p>

柳暮暮已经让她感觉到压力大了,小儿子的,还能更大?</p>

今夜发生的一切,也让云逍有了更大的压力!</p>

这种压力,不只来源于神曦,更来自整个天庭,以及天星凡界的毁灭之威。</p>

“娘,我去修行了。”</p>

云逍知道,当上禁仙,身份万分稳固后,接下来的一切精力,都该放在提升实力上!</p>

“她也在进步,再怎么也不能输给她!”</p>

虽然资源不会对等,但云逍仍有信心。</p>

……</p>

随着云逍继续使用天道舍利修行,后半夜的司非城逐渐安静了下来。</p>

玉娘也回房去了。</p>

庭院内,几只小仙猪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,正在四处拱土。</p>

忽然,一对脏污的铁靴,踩在了庭院的泥土上。</p>

仙猪们吓了一跳,叫嚷了几声后,就缩到了角落当中,挤成一团不敢乱动。</p>

夜色中,那铁靴的主人一步一个脚印,已经站在了陆家的墓堂前。</p>

这是一个身穿黄袍的胡须醉汉!</p>

他走路东倒西歪,黄袍上满是酒渍,脸面醉得有些朱红色。</p>

胡须和乱发之间,藏着一双昏黄色、浑浊的眼睛。</p>

走路的时候,他的目光在庭院里的每一处扫过,菜园、座椅、凉亭、他都默默的看着。</p>

他那浑浊的眼睛里,稍微泛起了一些光华。</p>

吱呀!</p>

他轻轻推开了墓堂的大门,踉踉跄跄进入,浑浊的双眼在这墓堂中寻找着。</p>

最后,其目光定格在一个墓牌上。</p>

墓牌上写着:九品禁仙陆不凡之墓。</p>

边上还有一列小字,刻着:爱妻姑苏玉刻。</p>

黄袍醉汉看着这墓牌,久久不动,他脸面微微抽动了一下,嘴角勾起,流露出了一丝滑稽的笑容。</p>

“不凡,自命不凡,却平凡如尘土。”</p>

他摇头苦笑,伸出手,取下那墓牌放在手里,用指尖去磨着‘陆不凡’中间的‘不’字。</p>

磨了几下,他手指骤然停止,眼神浓烈了起来。</p>

砰!</p>

他将那墓牌放回去,闭上眼睛,握住双拳,喃喃道:“过去,不必心妄。”</p>

说完后,他仰头,灌了一大口酒,再将酒壶里的金色玉酒全撒在了墓牌前。</p>

滋滋滋!</p>

那金色玉酒在地上,形成一片浅金色的水渍,如同铺就了一层金沙。</p>

撒完后,他将酒壶对着墓牌一举,道:“敬你,陆不凡。”</p>

说完他莞尔笑了。</p>

“你是谁?”门口一位布衣妇人颤颤巍巍站着,双手扶着门,如同木炭般的双眼空幽的对着那黄袍醉汉。</p>

那黄袍醉汉回过身,目光平静的看着玉娘,双眼如同凝固的琥珀。</p>

“你是何人,为何进我陆家的墓堂?”玉娘摇了摇头,轻拍着门板,道:“勿要惊扰一门烈士安息,快请你出去。”</p>

听到这话,那黄袍醉汉回头看了看其他的墓牌,脸上流露出了扭曲而讽刺的笑容。</p>

他没再说话,而是迈开脚步离去。</p>

走到门口路过玉娘的时候,他又停了下来,看着身边这布衣妇人木炭般残破的双眼。</p>

“请你出去!”玉娘沉声道。</p>

黄袍醉汉拿出另一个酒壶,仰头又喝了好大一口。</p>

金色酒水哗啦啦的洒下,打湿了他的衣襟。</p>

他咬了咬牙,迈步出去,不再回头。</p>

当他踏出墓堂后,玉娘快步走入其中,摸到了那陆不凡的墓牌,她连忙将其护在怀里,紧张的面容总算放松了下来。</p>

“不凡,没事,没事……”她抱紧了那墓牌,焦黑的双眼逐渐湿润。</p>

而门外,那黄袍醉汉听到这话,浑身一震。</p>

啪!</p>

他忽然拍了自己一巴掌,面色扭曲一笑,然后加速离去。</p>

刚走出庭院,他往左侧一看,一个白衣少年靠在墙壁上,目光森冷看着他,问道:“干嘛的?”</p>

黄袍醉汉打量了他一会儿,问道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