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apter27(1 / 2)

蜜三刀 孟中得意 3460 字 8天前

乔治把富小景带到另一个房间, 展示他的乐高收藏。富小景在展览柜里看到了哈利波特城堡和迪士尼城堡。

“都是你自己拼好的吗”

“是的。”

“那你可真棒。”

很少有男人对车不感兴趣,七八岁的男孩子也不例外。积木搭好的跑道旁边是一众豪车乐高。

“保时捷是我爸爸送我的,那一整套法拉利是ean送我的。ean有一辆布加迪,我坐过了一次, 真是太酷了,等我长大了我也要送自己一辆。”

“一定会的。”

多么有豪情壮志的小朋友, 可也并不是很快乐,他最近在学拉丁文和法文,母亲还准备给他请一个中文老师。课业让他烦恼。

“你们关系这么好, 一定有合照吧, 能给我看一下吗”

乔治从五指厚的相册簿翻出他和ean的合照,照片上的人她昨天还见过。因为和孩子在一起,眉眼间的气势弱了不少。

“是不是很英俊”

富小景微笑,“可惜比你还差一点儿。”

她吃完第二颗巧克力,俯下身很遗憾地对乔治说道, “时间到了, 我恐怕要下去了。”

“我可以和你一起下去看看吗”

“当然。”鸡尾酒会终究不太适宜小孩子,富小景俯下身帮乔治整理小领结, “你太英俊了, 那些男士们恐怕不想你下去抢他们的风头。你最好不要停留太久。”

“我可以牵你的手吗”

富小景握住乔治的手, 和他一起乘电梯下了楼。

乔治站在大厅里四处张望,“ean可能今天不会来了,很遗憾不能介绍你们认识了。”

“能见到你这样的小帅哥,我今晚没有任何遗憾。”

罗拉穿着一袭宝蓝色晚礼服走过来, 她脖子上戴着大串珍珠项链,每一颗都很饱满。她对富小景的祝福表示了感谢,并让年轻的保姆带乔治回三楼。

乔治挥动着小手与富小景告别。

金字塔型的细长酒杯里已经充满了酒。她在长桌上取了一杯果汁,径自捧着喝起来。罗拉是系里教授中非常长袖善舞的一个,要想获得研究经费,社交手腕也是很重要的。她的交际圈遍及各个行业,从时尚杂志模特到金融大鳄,无一不包。

人群中富小景认识的人寥寥。

她见到熟面孔,便主动上去和人家攀谈。她最先注意到的是罗拉的文学经纪人,罗拉的著作能够畅销和这位经纪人很是离不开关系。

自从来到纽约,富小景就知道“礼多人不怪”这句话岂止在中国通用,简直放之四海而皆准。人性都是共通的,没人会反感好话。她不介意为任何人情绪价值。

她在收集罗拉资料的同时也顺便了解了下她的经纪人。当着经纪人的面,富小景十分真诚地表达了对他见解的欣赏,那见解是她不久前在纽约时报上看到的。为避免太过谄媚,她尽可能挑选比较克制的字眼。在表达仰慕之余,她递上了自己的名片,经纪人对她的夸奖也很是买账,问起她最近的研究方向,她还没介绍几句,经纪人的眼睛便被一位重要人物吸引过去,他与富小景举杯示意,回递过一张名片后,便离开了。

顺着经纪人的方向,富小景看到了一个穿阿玛尼套装的金发女郎,她的肤色是很健康的小麦色,那肤色很明显不是天生的,而是后天晒出来的。经纪人恭敬地献上他的名片。富小景一眼就看出来,这位女郎是不需要准备名片的,她只需要接下别人递上来的名片,然后选择丢进垃圾桶还是短暂地留下来。

罗拉教授和她的丈夫一起捧着酒去招呼这位看起来很气派的女士。

富小景判断这位年轻女士肯定是某个亿万富豪的继承人,她本人或许也很出色,但这并不足以使她获得众星捧月的待遇。

富小景在人群里并不寂寞,偶尔会有人过来同她攀谈几句,她便择机递上自己的名片。她积攒了一堆夸人的词汇,只准备随机挑选出来与人交换。

后来她实在站得累,只能不断踮起脚来缓解疼痛。梅的脚足足比她大了一个半码,她塞了两双半垫,也还是不合脚,站得久了,她恨不得踢开高跟鞋,坐在地毯上。但眼下情形并不允许她这么做。她的名片已经发得差不多,想到今晚的社交任务已经基本完成,索性拿了切好的小蛋糕躲到角落去吃。

相比与人交谈,她更喜欢躲在角落观察人。顾垣这事儿暴露出她观察人的水平亟待提高。

大厅里有一个十多人的大型乐队,曲子都很浪漫舒缓,让人想躺在地毯上打瞌睡。富小景以前参加宴会,主人多是请一个四人小乐队。私人宴会请这么大的乐队,她还是第一次见。她一边吃蛋糕一边控制自己打哈欠。

“你为什么不来些香槟”

一个有着浅色头发的男人走到她面前,拿了一杯香槟递给她,他长得并不矮,但给人一种弱不禁风的感觉。

“我不太能喝酒。”

男人的眼神传达的意思很明显,不过是香槟而已,香槟能这种玩能意儿算酒吗

富小景见状又补了一句,“最重要的是我开车来的。”

“我也开车来的,我准备今晚在车里度过,醒来没准可以看日出。”

“真是个不错的想法。如果我是个男的,我可能也会选择这么做。”

“在这里,女人未必比男人更危险。”

富小景听到这句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,可是也未被说服,她笑完又吃了一口小蛋糕。

两个小人物躲在大厅的角落交换名片。和她说话的叫伯尼,一名二年级律师,c学院毕业,和罗拉丈夫同一个律所。

谈话过程中,伯尼不时拿着黑莓手机回邮件。

“我恨死了这工作,永远没有下班的时候。”

“但即便也如此,也有大把人挤破头去读法学院。”2013年,t14法学院的法律博士如果去律所,基本都能拿到16万美刀的起薪,这几乎是美国人均工资的五倍。富小景博士毕业未必能在美国找到工作。

伯尼对人类学专业的研究方向颇有些误解,时不时从人群中找出一个人让富小景猜职业,间或对里面的人发表意见。

富小景认为伯尼是一个很好的批评家,她一边吃蛋糕一边对伯尼的看法表示同意。

“一堆人都在围着艾琳递名片,但很明显她要等的人并不在这里。”

伯尼口中的艾琳就是刚才富小景看到的小麦色皮肤的金发女郎。

伯尼告诉富小景,艾琳的父亲是一家药企的大股东,去年光给他们一家律所贡献的律师费就有上千万美金,碰上好年头,只会更多。

所以被捧着实在是理所应当。

“你猜她等的人会不会来”伯尼喝了一口香槟问道。

“我猜一定会。”

“为什么”

“客人如果不来参加,按理说会给主人发邮件表示拒绝。既然这家的主人如此重视艾琳,不可能客人拒绝了还不告诉她。可能路上出了一些事,会晚到一点儿。”

“如果你猜错了呢”

“那也很正常吧。这世界的意外如此的多。”

“你这种人可真罕见。现在和艾琳说话的人曾是c大赛艇队的,有名的花花公子。”

“听起来你对他很不屑的样子。”

“我对他什么看法并不重要,这种四肢发达的人从不缺女孩儿喜欢,虽然他在艾琳那儿碰了钉子。我很羡慕你们中国人,学生时代最受欢迎的永远是成绩好的。”

富小景看了眼伯尼瘦弱的身板,感受到了他多年的怨念,安慰道,“在中国,你这种人确实比他要受欢迎得多。”

并不是实话。